成长型中小企业怎么纳税?成长型中小企业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3-5年)具有持续发展潜力和整体扩张态势的中小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的纳税可以利用会计核算方法进行纳税合规,恰当选择混合销售行为以及利用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税前扣除项目进行纳税合规。
一、利用会计核算方法进行纳税合规
(一)存货计价方式的选择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在实际工作中,确实需要改变计价方法的,可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中小企业可以据此选择能使成本最大的计价方式,将成本调到最高位,有利于企业减少税基,减轻税负。如在物价持续下降的情况下,应选择先进先出法对企业存货进行计价。例如,家电、汽车经销行业。在物价上下波动的情况下,宜采用加权平均法对存货进行计价,以避免各期利润忽高忽低,造成企业利润上下波动,避免应纳所得税额突破低税率的临界点。
(二)固定资产折旧期限和方法的选择
1、折旧期限选择
对于创办初期且享有减免税优惠待遇的企业,应延长折旧年限,以使更多的折旧递延到减免税期满后的成本中,从而达到合规的目的。对于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期,且未享有税收优惠待遇的企业,或虽然享受税收优惠,但期限较短的企业,应缩短折旧年限,加速成本回收,使利润后移,在延期纳税中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
2、折旧方法的选择
大多数成长型中小企业属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企业,其固定资产符合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当成长型中小企业不存在税收优惠的期间,应选择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应符合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条件)。因为加速折旧法可以在使用固定资产的初期多扣除折旧费用,加大成本费用,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可以使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当企业享受较长期间的税收优惠时,不宜采用加速折旧法,应采用直线法折旧,使更多的折旧费用在优惠期满后扣除。
3、坏账损失处理方法的选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赊销行为是成长型中小企业开展销售业务的主要方式,由此引起的一部分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形成了坏账,坏账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一种是直接转销法;另一种是备抵法。考虑到坏账损失的风险,企业可计提坏账准备,以防止利润虚增。成长型中小企业在纳税时应尽量采取备抵法扣除坏账损失,可以增加当期扣除项目,降低当期应纳的税额,从而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达到纳税合规的目的。以上两种方法计算的应纳所得税数额是一致的,但由于备抵法将应纳税款延期缴纳,仍可通过纳税合规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的合规目标。
二、恰当选择混合销售行为进行纳税合规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销售行为。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要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三、利用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税前扣除项目进行纳税合规
(一)工资薪金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职工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此项条款扩大了工资全额税前扣除的范围,取消了对内资企业按计税工资进行税前扣除的歧视性规定,同时避免了对于职工工资薪金这部分所得的同一所得性质的重复课税。成长型中小企业应充分列支工资薪金支出,以达到纳税合规的目的。
(二)捐赠支出
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内外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差异,统一将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比例确定为年度利润总额12%.在旧税法中,内资企业只能在税前扣除3%以内的部分,且为应纳税所得额的3%以内部分。实行新企业所得税法后,内资企业税前捐赠支出扣除比例大幅度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支持公益性团体和公益事业发展的积极性,也为纳税合规提供了空间。中小企业可利用此政策,在进行公益损赠支出,提高企业社会形象的同时,达到纳税合规的目的。
(三)广告费支出
成长型中小企业特别是从事高新技术的行业,通常广告费支出较多,但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广告费可在税前据实扣除的规定。新企业所得税中将广告费用的扣除规定在按年度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含)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根据此规定,成长型中小企业应尽量控制广告费在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
(四)研发费用
在研发费用的扣除上,新企业所得税规定实行100%扣除的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此项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费用投入。成长型中小企业可充分利用此政策进行纳税合规,投入更多的研发费用,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研究,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利用新企业所得税法优惠政策进行纳税合规
企业所得税法保留和扩大了产业优惠政策,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生产税率为15%,同时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创业投资、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产品的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
因此,今后成长型中小企业应着重于产业方向的转变,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创业投资或投资用于环保、安全生产以及农林牧渔业等,以享受税收优惠。对于可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一过渡期,过渡期尽量做大利润,最大限度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