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客户在注册公司的时候都很困惑,不知道自己的企业到底应该注册为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但实际上,一个企业是不是小规模或者一般纳税人不是自己说的,是通过一些方式来定义的。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则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中的“年”是指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销售额。)
例如某纳税人2016年5月正式开业,则从2016年5月这第一个月开始,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和前面月份累计超过标准,就要在该月开始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而超过12个月之后,滚动计算,比如2016年5月到2017年4月,12个月累计没超标,后面再算就从2016年6月到2017年5月、2016年7月到2017年6月...
再例如,某足球用品公司,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累计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所以该足球用品公司应在2017年3月15号申报期结束日后就开始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
那么,问题来了.....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
到底是什么?1、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该业务为主的,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该业务为主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
2)、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
3)、其他行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
不过,小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时要慎重,一旦成为一般纳税人,再想转回小规模纳税人,就转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