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员工会因为各种突发状况不得已请假一样,厦门公司也会因为各种业务原因而要求员工加班。但是,厦门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规定了员工每天的上班时间。让员工在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以外工作,这是不合法的,员工有权拒绝。所以,为了让员工心甘情愿地加班,也为了补偿员工,公司有必要制定加班制度。那么,公司加班制度如何制定?
许桥是北京一家快递公司的送货员。在入职之初,许桥与快递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上规定每天的工作时间为10小时,每个月可以调休4天。平时快递量不太多,许桥每天都能准时下班,每个月也都能调休 4 天。
但是,每年“双十一购物狂欢节”后的半个月,许桥的工作量与往常相比,多了3倍。因此,他每天的下班时间也比平时晚了至少2小时,许桥有时忙得连饭都吃不上。对此,公司并没有任何表示。这让许桥感到很不满,于是,他主动向公司提出发放加班补贴的要求。然而,公司拒绝了许桥的要求,而且公司方面还表示,如果许桥无法接受加班,可以选择辞职。
后来,许桥果断辞职了,并且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同公司以及同行业的小伙伴。之后,许桥的很多同事也从该公司辞职了。
公司与员工之间是雇用与被雇用的关系,而不是压榨与被压榨的关系。一旦公司的管理制度出现了压榨性质,不仅公司的员工会选择离职,该公司也会在行业内形成极差的口碑。这样一来,公司再想招聘员工,尤其是招聘优秀员工,简直是难上加难。员工加班本不属于员工的义务,所以,公司理应为员工发放加班补贴。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所以说,公司要为员工的加班另付工资,这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公司要求员工加班,而又不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可能会遭到员工的起诉。这对于公司来说,是得不偿失的。而且,这还会影响公司在业界的声誉,让公司蒙受更大的损失。事实上,尤其对于创业公司来说,加班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公司既要稳定人心,也要节约开销,因此制定高效的加班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其具体内容包括4个方面,如图9-1所示。
图9-1制定高效的加班制度的4 个方面的内容
1.杜绝无效加班
不可否认的是,公司有时候会因为业务进度不得不要求员工加班。但是,公司也容易忽略一个问题,即员工是否在这个过程中真正利用了加班时间,是否真正完成了工作任务。如果员工仅仅只是为了得到加班费而加班,那么对于公司来说,这样的做法显然对公司是不利的。所以,公司一定要杜绝无效加班。
华为公司就深刻认识到了无效加班的危害。以前,华为公司非常鼓励员工加班。为了激励员工,华为公司发放给员工的加班补贴非常优渥。然而,高额的加班薪资政策实施后,虽然主动加班的员工越来越多,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却越来越低。人事部门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很多员工故意在上班期间拖拖拉拉,本该在上班期间完成的工作,却要拖到下班。其目的就是要赚取高额的加班费。可以说,这一鼓励政策的实际作用恰好相反。
自此以后,华为公司的高额加班薪资政策就被取消了。而且,华为公司不仅不再提倡员工加班,还坚决杜绝员工的无效加班。实施了新政策后,华为公司员工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而得到了提升。
显然,这对于华为公司来说是一件极好的事情,既能在行业内树立自己的品牌效应,还能为公司节省一大笔加班费。
2.建立加班通知、申请、统计、确认制度
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允许员工私自加班。如果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需要向公司提出申请。未申请,或者加班申请未被同意的,不计入加班费的计算范畴。公司如果要求员工加班,需要提前通知。人事部门需要统计员工加班的时间以及工作任务,将之作为薪酬发放的核对标准。
3.考勤制度与加班制度相结合
所谓加班,是指在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公司为了确定员工的工作时间是否为加班时间,需要将考勤制度与加班制度结合起来。也就是说,员工即使在需要加班的时候,下班该打卡还是要打卡的。打卡之后的时间才能被计为加班时间,否则要按正常的上班时间来计算。
4.合理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虽然《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分别为 150%、200%、300%,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为了不引起员工的反感,关于加班费计算基数的确定,公司最好要与员工达成共识。
总而言之,制定合理、合法的加班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司鼓励员工加班。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最重要的是想办法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而不是鼓励员工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