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股份公司需要股东进行出资。股东认缴出资后,取得公司股份。以发起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公司股权转让需要董事会决议吗?轻创企易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股份公司转让是否需要董事会决议?
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份时,不需要董事会作出决议。股份转让有两种情况:记名股份转让和不记名股份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股份的,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者**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股东以背书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记名股票;转让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住所记录在股东名册中。
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变更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但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转让有效。
二、股权转让的风险是什么?
1.公司负债风险。
2.债务转让的法律风险。
(1)现有债务转让的法律风险。
受让人需要充分了解现有债务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利率是否有违约责任,债权人是否有限制权利要求等。,以及这些债务是否是不良债务。
(2)隐性债务转让的法律风险。
对于不可预测的负债,如果发生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实际权利人追索,此类责任或风险首先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股权转让风险负担由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3)隐瞒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转让方故意隐瞒真相,没有真实、全面、及时向受让方披露现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属于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违反转让方关于公司债务的陈述和担保义务。
根据上述分析,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不需要董事会的同意。股票转让有两种情况:记名股票转让和不记名股票转让。无记名股票转让的,交付给受让人后,即有转让效力。如需帮助,可到轻创企易咨询。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份不需要董事会同意。股份转让有记名股票转让和不记名股票转让两种情形。无记名股票转让的,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轻创企易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