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申办可转回小规模 马上结束了

后,以前是不允许转回小规模的,不过现在在这段时间内是可以转回的,截止到今年年底,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转回小规模企业了,想要转回的企业赶快最好准备,提交申请吧。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资格登记“单向”变“双向”,可以自由转换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五条,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43号)第十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另有规定”终于在财税[2018]33号文中出现,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部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以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既不是全部一般纳税人均可选择转回,也不是企业可以“自由”转换身份。不过现在虽然可以转回小规模企业了,但小编也建议企业慎重,切勿盲目跟风,一般纳税人企业也有很多的优势,比小规模企业有更多的机会,可以享受到的优惠政策也更多了,因此,千万不要冲动。一般纳税人转回小规模将会在年底结束,结束后,很有可能符合一般纳税人要求的企业即使申请转回小规模了,也会在之后又成了一般纳税人企业,因此,小编建议企业不要乱折腾,也不要错过这个机会。目标公司股票的增减变化每达该种股票发行在外总额的2%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目标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做出书面报告并公告。在做出此报告并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和做出报告前不得再进行 本文资料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触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络,以便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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