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中存在着数量众多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而企业在日常经营运转过程中,记账报税又是其必须要进行的一项工作。那么,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来说,其究竟是选择查账征收好?还是太原核定征收好呢?接下来,本文将通过具体例子来对此进行说明与解答。
事实上,查账征收与太原核定征收两者之间最重要的区别就是应税所得不同。这即是说:
在查账征收方式下,企业应税所得=收入-成本-费用-税金-损失;
核定征收方式下核定应税所得率,企业应税所得=收入总额 * 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 / ( 1- 应税所得率) * 应税所得率;
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年收入总额50万,成本20万,费用9万,相关税金1万,上一年度没有损失。假设适用税率为25%,应税所得率为10%。
企业所得税=(50-20-9-1)*25%=5万;
企业所得税=50*10%*25%=1.25万
因此,对该小规模纳税人而言,选择核定征收比查账征收更能够减少纳税支出。
那么,核定征收一定比查账征收划算吗?
答案是否定的!这是因为,查账征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税款缴纳,实行多得多缴公平征收。而且,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还可以通过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税款缴纳的多退少补。
而核定征收的企业则无需参加汇算清缴,从而减少了查账的费用和麻烦;因而,对于经营效益好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来说,有可能会从中取得额外收益;但是对效益差的企业而言,则有可能会带来额外损失。
一家企业按照查账征收的方式:假设盈利3万元,缴税1000元;盈利6万元,缴税2000元;若亏损,则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一家企业按照核定征收的方式:假设核定征收1000元的税,则该企业盈利3万元,缴税1000元;盈利1000元,也要缴税1000元;即使亏损,也要缴税1000元。
因此,可以说,哪一种税款征收方式更适合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还是需要根据企业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来进行具体考量和分析的。一般来说,如果企业本身是初创期企业或微利企业,实际盈利不多甚至亏损,那么只要账务属实,采用查账征收的方式,其实际需要缴纳的税款可能比核定征收的要低,因此可选择查账征收方式来进行税款缴纳。但对于一些特殊行业的企业(如餐饮、住宿、建筑、娱乐等)而言,由于其行业固有特点,因而可能无法在交易往来过程中取得各类发票,所以,其进行税款缴纳选择核定征收,相对而言则既简单又划算。
以上为“小规模纳税人缴纳税款,选择查账征收好还是核定征收好”这一问题的简要说明。在现实社会经济中,企业在设立之初就应综合考虑各个相关税种的选择,测算出税务成本,进而选择合理的税务征收方式,以便减轻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的纳税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