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地产公司售房送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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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车位购房合同怎么签订,发票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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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燕燕
杨燕燕服务年限:12评价:5

资深税务筹划师向TA咨询

您好:买一赠一的前提,有“买”才有“送”,在购房送车位的促销活动中,所谓的送其实是一个噱头,实际上是有偿赠送,另外,由于“无产权车位”,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无法办理产权过户,其收入在房产销售收入中体现,其成本、费用属于公共配套设施费已经扣除。
因此,买房送“无产权车位”无需单独体现在财务核算或发票开具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企业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将房产和车位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否则,地下车位应按照规定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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