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您好。
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教育医疗服务,包括教育服务和医疗服务。
(1)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如果您企业开具专用发票,不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话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是3%。如果您企业选择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话,则可以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