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哪些项目可以免征营业税?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3)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4)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5)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此外,还有部分营业税的减税、免税项目由**规定;对于不同的行业,国家还规定了有关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以及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等。因此,只要善于研究,把握这些优惠政策,并加以利用,就一定能取得好的税务合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