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为员工据实报销探亲交通费1800元,需要合并到工资总额中申报个税吗?员工外出办事时有报销100元以内的餐费,计入福利费时需要申报个税吗?小规模纳税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借:管理费用_员工福利
贷:现金。这样做可以吗?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
谢谢老师
学员,您好。
根据国税函[2001]3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
“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的探亲费,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2次的费用。”
员工外出办事,所办事务为公司事务,餐费不需要申报个税。
贷方需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