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商标撤三申请前 这些问题必须考察清楚

企业想要拥有一个呼和浩特商标,但却觉得呼和浩特商标注册实在是太难了,尤其是现在注册呼和浩特商标要求不能与已经注册过的商标相似,既然现在的情况是这样,企业是否有想过对没有使用过的商标提出商标撤三申请呢?

不过,提出商标撤三申请并不意味着商标就一定会被撤销,还是得看注册该商标的企业是否使用商标并保留了商标使用证据,因为即便只有一个商标使用证据,撤三也是不会成功的,因此,在申请撤三之前,为避免浪费时间,企业还是需要研究研究的。

商标撤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针对一枚注册商标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需要向国家递交规费。外国的企业或者个人,需委托中国的商标代理组织进行。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书》,并书面说明一下这枚商标“不使用的情况”。

2、举证责任分配:“注册商标不存在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情形的举证责任由商标注册人承担”。

3、举证应针对的3年期间:自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人(以下简称“撤三申请人”)递交撤三申请之日,向前追溯3年。例如,某撤三申请人在2023年8月21日递交了“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商标局要求注册人提供实际使用证据的3年期间是:2009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0日。

如果企业想要申请撤三的商标还没有注册满三年就不可能成功,如果这个商标在之前的三年之内有使用的记录,那么企业也不可能成功撤三,因此,想要获得商标,企业可得好好考察一番。

当企业想要撤销他人的商标一年后申请商标注册获得这一商标,那么企业就要先看看撤三的成功概率是多少,就得看看企业选择的商标是否符合以上的商标撤三申请条件,盲目申请可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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