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先必须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的权力机构作出决议:次要选定分公司的住所,取得使用住所的权利;然后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当提交的文件有:
(1)公司法定代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分公司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4)如果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及批准内容的,同时应提供政府有关批文。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可超出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由本公司的名称加所在地名和分公司字样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