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司因为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技术创新而无法经营。公司无法经营后,公司往往需要解散,清偿公司债务,公司注销后终止。公司无法经营怎么清算?轻创企易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公司不能经营如何清算。
如果公司无法经营,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表决公司是否解散,如果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二)解散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三)因公司合并或分立而需要解散;
(四)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解散的,应当自解散原因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的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如何制定清算公司财产的清算方案。
(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
清算组在催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对公司财产进行调查和清理。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调查,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应当指出,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不得低估公司的财产价值。
(2)制定清算计划。
清算组在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后,应制定清算方案,提出具体的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安排。
(3)提交股东大会通过或报主管部门确认。
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总体方案。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向股东大会提交清算方案。但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由股东组成,不需要提交股东会另行通过。将清算方案提交主管部门确认的规定,适用于因违法解散的清算公司。
(4)此外,如果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三、成立清算组的过程。
1.自公司解散原因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布。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清偿债权人。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大会确认。清算期间,公司存在,但不得开展与清算组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未按前款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3.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通过以上分析,公司无法经营时,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公司应当成立清算组,编制清算方案,方案通过后按规定清算债务。如需法律帮助,读者可到轻创企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