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公司,指的是公司自然人、法人与其他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公司法》在境内建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缔结合伙协议,一起出资运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公司安排形式 。合伙人能够用金钱、财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许其它财产权利出资。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且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二、合伙人认缴或实缴出资。合伙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需符合公司法令的相关规则,特殊行业公司的注册资本需符合职业法规中对于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
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人之间需签定协作协议,并报工商局存案、
四、公司名称,合伙公司名称需要遵守公司法令的要求,且通过工商局的核名程序,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合伙公司注册地址。合伙公司注册地址要是有商业性质的办公楼,需提供租赁协议和房产证复印件。
六、财务人员。合伙公司在处理税务时,需提供财政人员的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及财政上岗证的复印件。
需注意的是,合伙公司经营范围中涉及到特殊行业或商品,在办理公司营业执照之前,需提前办理行业经营许可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