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标撤三是为了保障郑州商标的流通性,如果企业不再使用郑州商标了就要把商标归还市场,让有需要的人去注册使用这一商标,因此,企业商标满三年没有使用就会被商标撤三,商标被提出撤三的时候,企业会收到通知。
有些企业觉得自己已经在使用商标了,根本不存在三年没有使用商标的这一说法,因此,他们觉得是否进行商标撤三答辩都可以,不有担心,殊不知企业如果不积极应对,是一定会被注销商标了!
1、发票;发票是商家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开具的收款凭证。因此,它可以有效地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商家应填写并定期保留写有注册商标全称的发票,为商标的使用保留证据。另外,相对于以手工方式开具的发票,机打发票更具有证明力。
2、合同或协议;虽然合同具有很强的证明能力,但是很多在签订的时候看似严谨的条款,却对于商标的内容没有提及或标识不太明显,影响了合同的证明效果。特别是一些服务协议,根本就没有写明商标的事项,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因此,在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明确标注商标的具体内容(如名称和注册号等),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证据。
另外,商标持有者所需要注意的事项:我们必须要知道的是,在现实中就会有很多人提出恶意的商标撤三。现在因为商标注册时间长,不确定因素多,加之企业经营需要,慢慢出现了“防御性商标”、“储备商标”,品牌更换升级以后的“历史遗留商标”等等,这些都是会成为“撤三”的牺牲品。所以也应及时补充注册。
企业的商标是企业的重要知识产权,有的企业觉得只要使用商标可以完全不用理会商标撤三通知,这其实并不正确,企业需要积极应对商标撤三,在商标被撤三的时候提出证据,保护企业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