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商标撤三 你的证据足够吗

仅仅是注册杭州商标是远远达不到杭州商标保护的要求的,使用杭州商标才能够保障商标不被撤三,一个商标的价值就是企业的知识产权,商标也是企业的重要标准,一旦被撤三,企业将损失惨重。

但还有一些企业明明已经使用商标了,但是还是在商标撤三中被撤三了,原因是什么呢?如果企业没有及时的提供商标使用的证据是不行的,或者是企业使用的商标证据不符合要求,也是不行的。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及其注册信息的,使用的商标保留证据并不能在商标撤三中产生作用。商标注册之后,商标注册人不能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比如,对注册商标文字、图形、颜色等进行改变,之后还加上注册商标的标识。如果确需改变,应该再次申请新的商标。商标注册人也不得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如果确需改变,应该根据商标局的要求,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缴纳规费,进行变更。

而且,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以下情形,不被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1.商标注册信息的公布或者商标注册人关于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的声明;

2.未在公开的商业领域使用;

3.仅作为赠品使用;

4.仅有转让或许可行为而没有实际使用;

5.仅以维持商标注册为目的的象征性使用。

商标使用中,企业也不能掉以轻心,使用商标的证据必须要符合相应的要求,使用的商标也不能与已经注册的商标不符,这样的使用证据也是不能够成为商标撤销中的关键性证据,帮助企业保护好自己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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