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商标俗称牌子,是指经营者在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的,将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一种商业识别标志。南昌商标权则是指在法定期限内对其注册南昌商标所享有的受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现实当中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不外乎以下几种:(一)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虽然《商标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权的终止须同时具备两个前提:一是出现法定的事由;二是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商标侵权一定要重视,可能他人在这期间就会利用您的商标已经赚了好几十万甚至百万,所以商标被侵权了要麻烦提起诉讼,拿回属于自己的权利。 本文资料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触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络,以便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