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标撤三不要慌 只有有证据就没事

北京商标是企业的知识产权,是企业的重要财富,但并不是说企业只要注册北京商标就万事大吉了,想要保护北京商标不仅仅只是注册就好了,还要使用它才能够有效避免商标撤三。

商标撤三是撤销满三年没有使用的商标,因此,如果企业使用了商标,那么被撤三的概率就不大了,除非企业没有保留证据,或者是在被撤三的时候不闻不问,不提交证据。

不过,对提交的证据也要符合相应的要求,如果企业错误的使用商标,那么就算是保留了使用证据,在商标撤三时提交这些证据也并没有什么作用,因此,在商标使用上,企业也需要多加注意,以下这些就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1.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

2.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上;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由此可见,只要企业正确使用商标并保留使用证据,等到商标被撤三的时候拿出这些证据,商标就可以被保护得很好,除非企业注册商标后就没有使用过商标。因此被提出撤三也不要慌,认真应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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