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资企业合伙人做变更登记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呢?首先需要申请审核通过之后,就需要准备好符合条件的资料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者其他手续,一般提交的资料符合规定的都可以很快的办理完成!以下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外资企业合伙人变更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供参考: 深圳外资企业合伙人变更登记需准备的材料 (1)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亲自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文件(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全体合伙人亲自签署的关于变更事宜的决定书文件,或根据合伙协议所约定的合伙人亲自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文件(原件1份); (4)公司全体合伙人亲自签署的经修改后的合伙协议文件或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约定情况的合伙人作出的修改合伙协议的决议文件(原件1份); (5)新合伙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开业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6)属于原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提交经过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转让协议(原件1份); (7)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原件1份)。 深圳扶持创业专业为各创业者提供免费深圳注册公司、深圳记帐报税、注册前海公司、香港公司注册,深圳代办营业执照、申请一般纳税人,公司变更,进出口权申请等一站式工商注册服务,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深圳公司注册,深圳公司注销就找 ,因此,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未申报债权的,各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应当作为一个主体申报债权,预先行使追偿权。保证人以一个主体申报债权,行使追偿权,但不意味着最先申报债权的保证人有受偿权。最先申 本文资料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触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络,以便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