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三个条件

互联网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有了互联网仿佛什么事情都可以解决,就连卖药都可以不去药店,直接在网络上,因为网上有很多运营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业务的商家,但这些商家是否靠谱还要看企业是否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可以说资质是企业的通行证,尤其是在互联网时代,双方无法见面,消费者也只能通过资质来判断企业是否正规可靠了,尤其是药品,药品的安全与食品一样重要,消费者根本不会在一个任何资质都没有、不可信的网站上购买药品。

既然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这么重要,企业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够申请呢?

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二)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特别注意: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应当以一个网站为基本单元(意思是,必须有一个符合要求的网站)。

不过,还有一点需要企业注意一下,就是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有效期限,期限为五年,也就是说,企业申请这一资质五年后,这个资质就失效了,企业需要重新申请,这一点企业要特别注意一下,不要拿着一个已经失效的证书运营业务。

之所以申请互联网资质,目的在于让消费者更加信任企业,企业的网站才能够运营,但更重要的是让相关的审核部门信任企业,不会因为企业没有资质就惩罚企业,尤其是药品行业,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一定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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