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武汉法院网消息,因认为其拥有独占使用权的小兔子图形及文字商标被搜狗公司、北京时智时悦公司擅自使用,福州市品果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商标权侵权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6万元。日前,武汉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福州市品果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称,其是小兔子图形及文字商标中国区域的独占使用权人,并且以小兔子的图形及文字商标在中国区域内开展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业务范围主要是以直营或特许经营奶茶等各类饮品、小吃为主的门店。
经原告调查发现,北京时智时悦公司在搜狗所有的搜索引擎上将原告上述小兔子注册商标的文字内容作为关键词、标题予以设置并作为付费的商业推广的内容,点击上述内容后出现的却为北京时智时悦公司推广的与福州市品果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其它同类品牌产品。
福州市品果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认为,搜狗作为国内首屈一指的搜索引擎服务商及收费的商业推广平台,每天浏览人数巨大,北京时智时悦公司系与其经营同类产品的企业,将小兔子商标中的文字部分设置成为标题或关键词,在搜狗的首页中进行商业推广必使公众产生混淆,是对其商标权的侵犯,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