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商标续展,为了保障厦门商标的流通性,因此厦门商标有保质期,到期不续展商标就会被撤销,一年后,其他人就可以申请相同或类似商标了,商标续展有时间的限制,一旦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续展,商标权将会被注销。
商标注册人拥有续展权,是指商标权人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依法享有申请续展注册,从而延长其注册商标保护期的权利。商标及时续展才能够继续保留商标权。
一个注册商标,具有一定的使用期,其使用期限自核准注册之日起,有效期为十年,对于经过多年使用,已届有效期的注册商标,已经形成了一种无形资产,并为广大公众所熟知。其潜在的价值是巨大的。所以当注册人认为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依法及时提出续展申请。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
1、商标续展应该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办理。
2、商标续展如果在期满前的12个月未进行办理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在宽展期内也可以办理商标续展。
注意:如果在宽展期类,商标权人仍然没有提出要进行商标续展的话,那么该商标就会被注销。
另外,很多企业可能都想要重新注册商标而不是续展,这里小编要说的是,如果你企业的商标非常有价值,而且还想要继续使用,最好及时续展商标,重新注册商标的风险过大,成功还好,不成功,企业运营商标的所有价值都会失去。
商标续展时间有限,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续展才能够得到商标续展证明,过期商标就会被撤销,企业就失去了商权,因此商标到期的时间企业一定要牢记,到期及时续展。不过商标续展并不强制,企业不再使用商标,就不需要续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