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不是自然人意义上的人,是对公司、企业这样的组织的一种拟人化说法。这里大家常常提及的那位“法人”,其实是“法定代表人”做一个区别。
按照我国《民法》的规定,法人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一,它是社会组织;第二,必须有独立的财产;第三,要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第四,要能够独立承担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能够独立地进行起诉或应诉。法人可以分为四类:企业法人、机关团体法人、事业法人和捐献法人。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称之为企业法人,这一概念的另一含义就是存在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换句话讲,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有法人。
需要强调的是,企业法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不同的。企业法人强调的是法人,是一个社会组织,而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比如,有人说某某企业的法人是张三,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它是法定代表人,而不是企业法人。
法定代表人是一位“自然人”,通常是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但其实“法定代表人”也可以不在公司任职,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都是法人,但是个体户、分公司都不具有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