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标注册总被驳回,这几个原因了解一下!

在注册天津商标的时候被驳回几次是很正常的,毕竟天津商标注册的驳回率那么高,但是天津商标注册被驳回并不意味着商标注册的失败,总结商标注册失败的原因,还是可以进行商标驳回复审的。

商标是一个企业开拓市场的敲门砖和通行证,近年来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及重视商标注册,商标申请的成功率过低一直是每个商标申请人的心病,那么你知道吗?要成功注册一件商标并非易事,商标注册被驳回是商标注册中最常见的问题。

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原因:

1、他人注册在先

商标审查员工作审查工作时候,首先会对商标局数据库现有的商标进行对比,发现同一名称同一类别的商标,根据申请优先原则。会对您予以驳回处理。

为了防止恶意抢注,《商标法》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能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原则,不得已不正当手段抢注在先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的商标,商标因他注册在先被驳回时候,若被公告商标申请日同一天,或者怀疑自己的商标被抢注,则可以向商评委委员会申请复审在先使用权。

2、商标近似被驳回

商标统一审查,商标总局不可能当天将所有商标录入系统,查询的数据都是3个月以前的数据。假如申请人要查询的商标,在一周以前有人申请了,那这个风险是无法避免的,这个结果也是无法查询的,所以出现商标近似被驳回比较常见。

3、商标名称为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

行业内通用名字如果仅仅描述了产品特征是不能注册商标注册的。

《商标法》第十、十一、十二规定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但是审查员在其中一些条款判断上也会判断错误、毕竟商标审查员也是人啊都会有出错的时候。

4、商标缺乏显著特征

如果您申请的商标太简单、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时候,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会被驳回。

只要经过产期使用,区别于普通标志的证据,才有显著性,这样可以申请商标保护。

审查员因为商标缺乏显著性被驳回申请时候,可以通过证明申请商标具有显著性可以提出驳回复审。一枚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特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使用商标的使用情况。

5、使用了不能被使用的商标

商标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名称、国旗、国歌在内不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标志、其中地名以及容易使用公众对商标的质量,产生误认为名称标志都不能注册为商标,如不小心则会被驳回,不予注册。

商标注册被驳回很大方面的原因都是在注册公司之前没有进行商标查询导致的,所以在商标注册之前一定要做好前期的查询工作,并且严格遵守商标注册的相关要求,否则商标注册时遭到驳回不仅浪费时间,还浪费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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