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企业经营期间,其在对外开具武汉发票时,一般都会涉及到武汉发票章的使用。那么,关于发票章的使用,有哪些热点问题需要进行了解呢?下面本文来对此进行说明、介绍!
通常情况下,有关于发票章使用的热点问题,其主要包括以下这些:
答:不可以,只能作废重开。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答:不可以,只能作废重开。
政策参照:同上。
答:有效。只要清晰可辨认,只是影响美观,不影响发票的使用效力。
不过,最好还是注意下,按规定加盖。
答:不需要。
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用的,无需盖章。不过实务中也会有很多企业在记账联盖章,也是可以的。
答:不需要。
电子普通发票自带发票专用章,打印后不需要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如果非要再盖一个章,其实也不影响发票的使用。
答: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有被罚款和被拒收的风险。
没有盖章的发票,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除了责令限期改正,还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专用发票。纳税人有权拒收。
不过,现实中出现未盖章的发票,只要是合理合规开出的发票,只要补上章就可以了,很少会被罚款。
以上是关于发票章使用的热点问题介绍,对于对发票章使用相关问题不够了解的纳税人来说,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进行详细把握,从而以确保发票开具地专业、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