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与“在岸经营”相区别,将非当地投资者在离岸法域依当地离岸公司法设立的海外公司统一称为“离岸公司”,因为除香港公司之外,离岸地政府通常不允许离岸公司在离岸当地经营。上世纪五十年代,中国企业在拓展海外发展空间的过程中已经开始利用离岸公司进行运作,时至今日,离岸公司更是成为国内各类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规避风险和降低国际化运作成本的重要工具。
离岸公司运用在国际贸易中有很多优势:
1、方便国际贸易结算
在国际贸易中充分使用发挥离岸公司的功效,必然需要以离岸公司名义开立银行账户。国际金融界承认离岸公司的合法性,因此众多银行也接受离岸公司开户。在大陆尽管有外汇管制政策,但几乎所有的外资银行以及国内四大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和平安银行)均可为离岸公司提供账户开立服务。但值得一提的是,随着银行业近年来打击洗钱的力度越来越大,以离岸公司名义开立账户的难度也是越来越大。从今年的情况来看,各家银行对离岸公司账户开立都设立了严格的审查程序,如许多银行规定开立离岸账户时必须提交证明材料,证明国内存在一家贸易公司且该离岸公司的董事或股东同时还担任该国内贸易公司董事或者股东,二者之间存在真实贸易往来,才可开立离岸账户。
如果成功开立账户,便可以充分享受到离岸账户资金调拨自由的便利。外汇资金可以直接从离岸公司的外币帐户上划拨,无需用人民币按中间价购汇,节省了用汇审批时间;在目前汇率瞬息万变情况下,可避免汇差损失,也不会受国内外汇政策变动的影响。从而降低营运成本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离岸金融服务通常包括汇入汇款、汇出汇款、进口开证、转让信用证、信用证通知及议付、汇票解付、光票托收、跟单托收、进口开证(含转让信用证)、出口信用证、保函及备用信用证等业务。
2、规避部分国际贸易壁垒
利用离岸公司也可以绕开进口国的部分关税政策壁垒。在存在关税壁垒的情况下,内地企业向进口国销售产品需要申请配额以及履行一系列的手续,如果先由企业向其自己设立的离岸公司出口产品,再由离岸公司销售至进口国,则可以绕开配额限制和关税壁垒,使产品更加顺利的打入国际市场;此外,如果进口国对我国出口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利用离岸公司,也可以避免高额税费。但是,这种方式在国际贸易反倾销调查中作用有限,因为离岸公司仅仅能够从“国籍”上规避出口国的问题,但是却无法回避产品“原产地”问题,大部分反倾销调查最终也会落实到产品真实原产地的生产工厂。
3、方便国际知识产权贸易
在知识产权国际贸易方面,将有关专利、版权、外观设计或电脑软件以及技术的知识产权以离岸公司名义申请登记,可以规避国内严格的知识产权转让限制于审批备案手续;此外,以离岸公司名义与世界各地的公司签署知识产权授权使用协议,收取授权费用,也是许多跨国公司税务合规中的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