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苏州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苏州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苏州商标专用权。下面呢轻创企易小编就给大家讲讲共有商标的一些事吧,欢迎大家来阅读。
共有商标是指两个以上主体共同申请注册商标,共同享有商标专用权。共有商标的理论基础是民事财产共有制度。
根据该条的规定,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共有商标:
一、共有商标的主体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共有商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共同享有和行使商标专用权;
二、共有商标的客体只有一个。无论共有商标的主体有多少个,其客体只有一个,才能构成共有商标。也就是说,数个商标注册人共同享有和行使同一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才能称为共有商标。
三、共有商标需要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申请注册,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因此,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主体各自分别申请注册的,不构成共有商标。
共有商标的特征:
共有商标权标的重要特征是其主体的复数性。共有商标权的主体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它表达的是权利主体的复数而不是权利客体的复数。数人基于共同注册或者共同受让而拥有对同一商标的专用权,才是共有商标权,如果是同一主体对数个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则不构成共有商标权。
共有商标权的另一个特征是其权利的单一性。共有商标权是一个商标权而不是数个商标权,共有是指对同一商标的共有而不是对数个商标的共有。如果数人既对甲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又对乙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则是两个独立的共有商标权,而不是一个共有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