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朋友反映,部分地区在营业执照办理环节禁止个体户经营房地产中介等相关项目,这给很多个体户朋友带来了烦恼,这到底是是不是真的呢?
其实事实是这样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曾经规定从事房地产服务的机构需要具备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所以相当于禁止个体户从事这个行业。但是这一法规经过多年的修订整改已经被废止了。
现如今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家对个体工商户进入市场,从事各行各业应当是公平对待的,只要不是法律禁止进入的行业,应该予以个体工商户登记。
所有有些地区禁止个体工商户经营房地产中介,还是依照之前的法律,殊不知早已整改。
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着对个体工商户的行业准入歧视,但是我们应该清楚,个体工商户这钟主体形式的历史是比有限公司更为久远的,其地位与其他主体相同,并无优劣之分。
值得我们强调的是,网上流传着一份“个体户禁止充实行业目录”,这其中错漏百出,但可悲的是,很多不了解法律法规的人却以此为标准,被基层登记人员传阅无数次,这严重影响了基层工作的严肃性。是对法律的误解和无视。
除了房地产,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在很多行业都收到了禁止,都是由于所谓的“规定”。这就非常值得各层人员进行反思,不能疑规从有,对各种规定要保持随时了解,谨慎对待。国家给予这些市场主体平等的地位,我们应该公平的看待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