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影视演艺行业,很多作家创作的剧本并不能得到很好地保护,导致这些作家自己辛辛苦苦创作出来的剧本被人盗窃,因此剧本青岛版权的登记是很重要的。
剧本登记青岛版权后,方便了青岛版权交易,可直接表明其版权归属,在市场交易中,制片方通常将其视为编剧的授权证明书。
并且如果日后影视作品发生版权纠纷,版权登记能为诉讼提供证据。
剧本版权登记方式:
1、剧本版权登记的申请人可以自行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版权登记,登记的证书为国家颁发的。
2、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登记,登记的证书为国家颁发的。
作品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1、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作者身份证明文件,即身份证或户口登记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作者签名;
(2)、如果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为著作权人,还要提供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如果是委托作品,还要提供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
(4)、如果是合作作品,还要提供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及各合作作者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如果是继承人为著作权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签名)。
2、作品
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 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3、作品说明书(可在表格下载栏下载,作者必须签名)
写作要求:
(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
(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
(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
(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方式发表。
4、委托书(可在表格下载栏下载,委托人必须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