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相信应该有不少的老板认为合肥公司注销就是公司解散,不可否定的是,不管是公司解散还是合肥公司注销,都可能是公司经营不下去导致的结果。那么到底公司解散和合肥公司注销是不是同一回事呢?今天跟着小编来认识认识公司的解散和公司的注销,看看他们到底是不是同一意思?
首先我们看看,为何公司要解散?
一般来说,当公司发生严重的困难时,如果还继续存在,只会使公司的股东的利益在重大损失的情况下受到更大的损失,此时的公司就不得不选择公司解散。这不就是公司注销吗?
其实并不是,公司解散时公司解散,公司注销就是公司注销,他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一般来说,公司解散在前,公司注销在后,也就是说,当公司解散后,才进行公司注销,而且必须要注销。所以,公司解散与公司注销并不是同一回事。
那么公司解散与公司注销有什么不同吗?公司解散有什么步骤呢?
我们先来插播一则公司解散与公司注销的定义就能明白它们之间的不同了。
公司解散:
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而使公司消失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有三种原因:一般解散的原因、强制解散的原因、股东请求解散的原因
公司注销: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看了以上定义,明白了公司解散与公司注销的不同点了吗?所以说,公司解散虽然不同,但是它们却又是相辅相成的,如果只解散而不注销也是会受到影响的,所以也要按一定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来办理。
公司解散并不是一句话说公司解散就解散了的,它也是要经过一系列的步骤才能完成的,一般来说,公司能够解散步骤分为三步:一是股东会决议,二是公司清算,三是注销公司登记。
股东会决议公司解散缘由,需要有三分之二的股东代表同意才方可通过公司解散,然后再书面做出公司解散的决定。
就在股东做出书面决议后的15天内公司就需要成立清算组,成立清算组后需向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然后在清算组成立10天内清算组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所有已知的债权人,并在60天内在升级以上的报纸上做出公告。当债权人接到清算组的通知书后的30天内,向清算组去申报债权。最后清算组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理,核对并登记,并对企业财产进行评估。
清算组在清算结束后,要制作清算报告,向股东会,股东大会,人民法院确认,最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报送,申请公司注销登记程序,公告公司终止!
综上所述,公司解散也公司注销虽然完全不同,但是它们却是相辅相成的。简而言之,公司解散是公司注销前的一个程序,公司解散意味着公司法人人格的终止,我国公司注销实行的是“先散后算”的体制,所以要把公司解散掉就要进行公司清算,只有清算后,公司的法人人格才能消灭,才可以真正的进入到公司注销的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