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商标注册是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方式之一

随着《呼和浩特商标法》的不断完善,呼和浩特商标也被赋予了强大的法律作用,因此也成为了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方式之一,目前呼和浩特商标抢注的事情是屡见不鲜,先前缺乏商标意识的企业都由于没有及时的办理只能追悔莫及,市场竞争是无情的,商标竞争也同样无情。企业如想取得商标专用权,就必须将自己的商标进行及时的申请注册,以免遭商标被抢注的厄运。一、商标注册步骤:1.选择注册方式: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另一种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服务。在注册前,最好先找一家比较权威的查询公司,进行注册前的查询,以减少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把握性。2.准备资料,包括商标图样,申请人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递交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商标注册申请书。3.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申请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按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的日期为准。接下来就是商标审查、公告、注册公告三个程序。二、形式审查经过形式审查,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商标局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在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商标局发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日期不予保留。三、实质审查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经过实质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驳回申请的,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四、复审请求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发给审查意见书。申请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的,商标局继续审查。对经审查后初步审定的商标,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对中国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当其他企业抢注了你的商标,而你又没办法抛弃已经使用但法律意义上并不属于你的权益的商标,那么就会导致你原本只需要一点点的商标注册费用现在却要付出要用千倍万倍的代价来换回,这就是意识缺乏带来的最直观的损失。 本文资料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触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络,以便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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