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开发区办理人力资源许可需要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办理,办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首先是受理条件:
1.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2.企业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3.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且面积在50平方米及以上;
4.企业有和开展业务相匹配的资金和办公设施;
5.有5名及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需取得相应职业资质且符合规定;对于申请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的,工作人员要在10名及以上;
6.在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服务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开展互联网职业中介活动。
接下来是办理要准备的材料:
1.《上海市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申请表》,内容如实填写,不能有空白涂抹;
2.《上海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登记表》;
3.企业的管理制度,需要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劳动用工制度等;
4.经营场所的使用权材料;;
5.《上海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登记表》;
6.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服务流程、服务协议样本、收费标准、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投诉处理制度;
7.《人力资源服务台账》,要包括服务对象等主要信息;
8.如果是委托别人办,还需要《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9.申请服务范围里有和互联网招聘相关的,还需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经济开发区支持网上线下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申报/收件
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收取材料,进行初审,看材料是否填写正确,复印件是否清晰;
2.受理
对于申请材料没有问题的,予以受理;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开具《材料补正通知书》;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决定
由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审核材料。如果材料完整合规,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否则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制证发证
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发放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受理通知书。
5.领证
申请人只能自行在线下窗口领取许可证,不支持邮件寄送获得。
申请人可以在网上提交电子材料,也可以携带纸质材料到线下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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