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境外知识产权侵权时,维权多了哪些困难?

涉及到境外知识产权时,主要包括以下困难:

相对于境内的知识产权,境外知识产权主要困难是:

1、法律差异的不同,导致权利人对法律理解的错误,各国的相关知识产权法的规定都有一定的差异,在具体法律适用和实践上,里面有各有不同。因此法律差异往往会对权利人造成误导,导致维权策略、方式和诉由选择错误。

涉及到境外知识产权侵权时,维权多了哪些困难?

2、证据链长、准备成本较高、周期较长。按照目前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及两高的司法解释,针对域外形成的证据需要进行公证认证。涉及到外文的还需要进行翻译。因此,以一个在台湾地区形成的版权为例,首先需要对权利人的主体资格、授权书等一系列文件在台湾地区的相关行业协会或者相关部门进行公证,其次由台基会进行转递,转递到需要维权所在地的省市后再进行公证认证,后才能使用。每个一个域外行程的证据都需要往复这个过程,如果涉及到外文的就更为复杂。想想这个过程,就是一个很痛苦的经历,往往顺利的情况下,做完一套合格的域外证据的流程都需要3-6个月,更遑论其中需要花费的金钱和精力。

3、不同的权利所涉及的权利产生的过程也不同。专利需要向中国国家专利局进行申请并获得授权后才产生专利权,商标也是类似的过程,只有版权的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但如何证明权利人的归属又是一个难题,需要进行大量的证据准备。例如你在境外申请了专利,那么你就需要通过相关国际条约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国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申请且获得授权后,你才能在中国进行相关的专利权保护。

最后,在中国有一些only in China、存在了很长时间的困难:

1、侵权赔偿较低。在中国侵权赔偿的基本原则是“填平”,而作为权利人往往很难对自己因为对方的侵权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失进行举证。那么法院往往会 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侵权行为等进行自由裁量。例如一张图片,往往赔偿额不会超过1000元。但进行一场诉讼中所花费的费用至少是数千甚至上万。这也间接造成了在中国侵权数量大的特点。当然,在中国政府的推动及中国司法系统的努力下,这个情况在逐渐好转。

2、诉讼周期长VS 技术发展快/产品更新快。权利人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市场。 一个诉讼,从证据准备开始经历管辖权异议、一审、二审到最后判决的执行,往往需要1年到3年的时间。这个时候侵权方往往通过了侵权已经抢占了巨大的市场或者是赚取到了足够多的利益,然后侵权方通过各种方法溜之大吉,这个时候权利人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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