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经营人力资源服务的法人或组织,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等业务时,不需要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但需要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备案所需具备的条件有:
1.企业有明确的机构名称、工作章程、服务范围和制度措施等;
2.有1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如果是冠有省名字样的企业,注册资金需200万元及以上);
3.有能开展业务的相适应的场所和设施;
4.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法人、法定代表人等没有不良征信记录(如被列入银行征信黑名单、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6.企业在申办时,没有未解决的劳动争议纠纷问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备案的办理程序与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稍有不同,主要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审定——予以备案——公布的顺序依次进行,由各县(市、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
备案的办理时限是15个工作日,企业在法定工作日内如无法做出决定,经过机关负责人许可批准后,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申请办理备案不需要费用,但如果由第三方代办可能会产生相应费用。
更多详情请关注轻创企易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