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要搞错!修理修配、修缮和保养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经常遇到的情况,看似相同,实际上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可千万不能混淆!
一、修理修配
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温馨提示:主要修理对象是有形动产,如设备、汽车等。
税率:13%
二、修缮服务
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温馨提示:主要修缮对象是不动产,如建筑物、构筑物等。
税率:9%(简易计税征收率为3%)
三、维护保养
日常检测、维护、保养,使之干净、整洁、运行正常等。
温馨提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税率:6%
#案例说明
Q:我是一家专业性的电梯安装、修理、保养单位,属一般纳税人。对电梯的修理(不涉及更换电梯部件或材料,仅提供劳务及一些小耗材)应该开具多少税率的发票?选择什么服务的内容?
A:电梯安装按建筑服务征收增值税,日常维护保养(含更换易损件)按其他现代服务征收增值税,修理按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兼营多项服务和劳务的应按规定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