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以下简称《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适用于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为了便于纳税人准确理解和填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就报表的修订背景、修订原则和修订内容进行了权威详解。小编将陆续为大家编发相关内容,一定要持续关注哦。今天发布《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1)
1.为准确反映纳税人享受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政策情况,增加“被投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填报列次。
2.为区分纳税人享受本项优惠政策类型,重新划分了“投资性质”的类别,分为:直接投资、股票投资(不含H股)、股票投资(沪港通H股投资)、股票投资(深港通H股投资),并增设第9行“股票投资——沪港通H股”和第10行“股票投资——深港通H股”,用于核算纳税人享受深港通、沪港通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