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口岸业务流程

1、企业办理各项业务需审批部门时,可向制卡中心提出要求代办服务 2、制卡中心核对业务所需资料无误后收取企业资料所有原件及复印件,作录入数据及审批用,向企业发放“代办业务受理回执”(以下简称代办回执) 3、递交资料次日起第7个工作日,制卡中心以电话形式通知企业审批已完成,企业可凭单位证明、代办回执及领卡人身份证原件到制卡中心领取法人卡、操作员卡及相关证件原件。 注: 1、企业相关证件原件须留在制卡中心以用于进行部门审批,如企业急需使用,可提前一天电话咨询制卡中心后,凭单位证明及代办回执到制卡中心领取证件原件,审批日期将由企业交回证件原件次日起重新计算7个工作日 上海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 李小姐 2274134672@. -8006 (银海大厦) 我国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法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当公司资不 本文资料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触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络,以便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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