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想要在网络上运营寻求发展,相应的互联网资质就不能没有,今天小编要介绍的就是网络文化经营厦门许可证,凡是在网络以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活动盈利的企业,都需要申请这一资质。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络文化经营厦门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在许可证期满前60个工作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凡是涉及到文化经营的网站都是要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它就是文化经营网站在网络上的通行证,让消费者和合作伙伴信任,避免相关部门惩罚的通行证,互联网时代,企业网站可不能缺少资质。
一提到互联网资质,可能更多企业想到的是ICP经营许可证,但其实也不是所有的网站都需要ICP经营许可证,企业要按需申请,不要以为一个ICP经营许可证就可以保护企业网站了!有的企业还需要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