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是否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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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海嘉定福永的一般纳税人,2023年是不是在12月31日钱都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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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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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此规定自2023年4月23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此规定执行,已处理的事项不再调整。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如果后续还有什么不懂欢迎拨打189-1755-8686,致电轻创企易来问小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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