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债:应付款转付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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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教老师::一家混泥土公司欠我们总经理的设计费,现混泥土公司与我房产公司有业务往来,我司应付混泥土公司材料款,我司总经理欲将此应付款抵冲混泥土公司欠其设计费,票流合同流与资金流不一致,三方签订债权债务转让补充协议可行吗?

专业顾问回答

周旭
周旭服务年限:5评价:4.8

资深注册顾问向TA咨询

学员,您好。
存在实际的三方债权债务关系,并签订了债权债务转让补充协议,我认为是可以的。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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