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企业在上海嘉定上个月新入职了几个员工,我们这个月首次支付工资时,应让他们提供什么样的资料才能证明是首次取得、薪金所得呢?
你好,感谢您的提问!总局2023年第13号公告第三条规定,符合本公告规定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申明并如实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或承诺书。如新入职的毕业大学生,可以向单位出示毕业证或者派遣证等佐证资料;其他年中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如确实没有其他佐证资料的,可以提供承诺书。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欢迎拨打189-1755-8686,致电轻创企易问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