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一、注册分公司需要的资料:
1、总公司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
3、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
6、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产权证复印件如出租方为公司的加盖章。
二、办理注册分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第一步:分公司的名字审核,分公司名字也需要审核的,办理名称审核时工商局会给一个名称审核表,填写完毕后拿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交与名称审核窗口。
第二步:分公司名字审核完毕以后拿着工商局给你的名称审核证明,然后准备工商注册所需资料,分别有: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指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总公司开具的,盖公章);
3、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房产证用途必须为商业用途,如果是住宅,需要到当地居委会开具不扰民证明或者是居委会同意住宅转商用证明,这个不好开)如果没有房产证,需要开具房屋销售许可,及房屋买卖合同,还有租赁合同。
4、总公司章程;
5、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
需要注意: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格,实质上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当然注册分公司的要求不会像深圳公司注册那样具有各项严格的程序和证明材料的要求。整体来说分公司注册的要求基本会比较低,严格说分公司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分公司注册的时候工商局主要审查的是经营范围的前置许可和总公司的主体资格,这个需要大家多注意。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相关信息,欢迎咨询轻创企易,电话:189-1755-8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