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农民专业合作社转让出资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吗?

1位顾问回复440人看过

专业顾问回答

唐烨艳
唐烨艳服务年限:10评价:5.0

初级会计师向TA咨询

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转让出资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深圳变更登记吗?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没有转让股权的规定,只有入退社的规定。成员入退社只要不引起登记事项的变动,则只需要在合作社本财务年度终了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成员名册报送登记机关备案。其中,有新成员入社的还应当提交新成员的身份证明。因成员入退社引起登记事项发生深圳变更的,则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大家都在问

首页

服务

咨询

问答

资讯